2024年江苏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4-11-13 14:36:35
2024年招聘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1:信息技术教师1名;
岗位2:系部行政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资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普通话标准,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行政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责任心。
年龄35周岁及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岗位1:信息技术教师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专业:计算机、自动化、物联网等相关专业。具有面向对象分析、设计、开发能力,精通至少一种后端开发语言(JAVA、Python),熟悉数字电子技术课程等;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相关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证书者优先;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后一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4、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认真钻研教材,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5、能够长期在江宁湖熟校区进行工作,并能够长期承担班主任工作;
6、具有2年以上计算机维护工作经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平台及相关专业课程软件运用;具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热情、周到地为师生提供教务服务,并能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加班安排。
岗位2:系部行政人员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专业:专业不限;
3.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如Word、Excel、PPT等,具备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种教务事务,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5.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准确、清晰地传达信息,撰写教务相关文件和报告;
6.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热情、周到地为师生提供教务服务,并能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加班安排;
7.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同事、师生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9.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10.具备教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
发送应聘材料至电子信箱:njcxbgs@163.com。
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一份(写明有效联系方式)、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近期生活照一张。材料恕不退还。
联系电话:025-52326798、86507033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人数多则择优进入面试)。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审。审验不合格的,不具备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419号)。
(3)结果通知:面试结束后,学校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其他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公告栏公示7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由派遣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本公告由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52326798、86507033
监督电话:025-86555735、025-58997978
南京风行德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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