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株洲市天元区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2021年09月07日讯: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天元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天元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公开招聘教师20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参加天元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用后放弃、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指2019年、2020年);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4日—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
4.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5.报名材料
(1)《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基础教育阶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现工作学校及所在教育局(非在编教师也可到现工作单位及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属于在职教师及同意报名参加天元区招聘优秀教师的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非在编教师还需提供近一年聘用合同和单位购买社保记录。(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均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8)《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聘任承诺书》(附件4)。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写作等。笔试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低于1:3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上微型课时间为8分钟,备课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综合成绩,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排名末位的考生,如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加试答辩,以加试答辩成绩高者进入)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测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递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上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教育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岗位统一分配到学校。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师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如拒不履行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被聘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六、特别提示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申领并提供本人电子健康码,持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参加报名和考试。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8665200(周老师、胡老师、艾老师)
咨询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天元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1-28665065天元区纪委
0731-28665957天元区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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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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