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永州新田县选调工作人员12人公告
新田县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田县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委宣传部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县管干部及三级主任科员不纳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4.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选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20日
2.报名地点:新田县行政中心二楼县委组织部221室,联系电话:0746-4715381,联系人:周荣业。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田县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需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身份证明;
(5)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严格追责。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委编办及选调单位,按照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工作单位通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对策性论文,重点测试写作能力,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各职位按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新田智慧党建网等媒介予以公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同分一并入围;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五)体检
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职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替补,并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但同一职位递补仅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方式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特别注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即取消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经研究同意后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新田智慧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试用与调入
拟选调人员,到选调单位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合格后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政策咨询。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选调单位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中共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新田县监察委员会:0746-4716611;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0746-4711736;中共新田县委宣传部:0746-4712342;如仍有疑问,请电话联系中共新田县委组织部:0746-4715381。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新田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新田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新田县纪委监委全过程监督本次公开选调工作。
中共新田县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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