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州市江永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92人)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重点引进江永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一)县直单位:引进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教育系统:重点引进高中紧缺学科教师。
(三)医卫系统:重点引进城区医院结构性缺失专业医疗卫生人员。
所有岗位具体要求以《江永县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为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引进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置38个岗位,计划引进92人,详见《江永县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江永县政府网(http://www.jiangyong.gov.cn/)查询。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江永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6.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7.我县近五年内辞职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人才等;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8:00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18:00。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无需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
报名人员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和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明的正式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江永县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相应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及压缩包请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如:张三⠼fontface="仿宋_GB2312">202501)。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县教育局邮箱:rsg5730553@163.com;报考医卫类岗位的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县人民医院邮箱:1371478906@qq.com;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县人社局邮箱:jyxrsjzjg@163.com(详见需求目录)。
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②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不受报考人数的限制,达不到引进计划数的,相应核减引进名额,核减的引进计划在报名结束后公布;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引进资格。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当前,因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可能存在,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②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不受报考人数的限制,达不到引进计划数的,相应核减引进名额,核减的引进计划在报名结束后公布;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④年龄说明:45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日后出生。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类岗位)、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医卫类岗位)、试教(教育类岗位)等方式。综合类岗位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实施;医卫类岗位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教育类岗位面试由县教育局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医卫类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综合类、教育类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人才引进应形成竞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引才计划。被取消引才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确因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3.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平均分计算,如成绩依然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在江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协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分数须达到要求的合格线及以上),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起始至正式录用期间,将对拟录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依据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相关要求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岗位要求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以及人事档案审查不过关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造成岗位计划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江永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对2025届高校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后,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凡是享受江永县人才引进政策的引进人才,其聘用(劳动)合同中须约定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因个人单方面原因违约的,必须退还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所有相关人才待遇。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引进意见,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试用期6个月,其中被引进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及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办理引进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纪律监督
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面试、体检、聘用等结果进行公布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1.监督电话:
江永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6-5730728
2.咨询电话: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746-5722206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0746-5751256
江永县教育人事股:0743-5723053
江永卫健局人事股:0746-5723932
六、相关待遇
(一)考试待遇。
1.畅享畅游江永。参加本次引才考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身份证,享受江永县内景区门票免费(考试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2.享受免费入住。应聘人员符合江永匠心客栈免费居住资格的,可申请考试前一天晚上免费入住指定的酒店。
3.享受交通补贴。应聘人员考试结束后,凭考前三日内本人赴考点实名制有效交通费票据、身份证及准考证,按永州市内不超过100元、永州市外湖南省内不超过300元、湖南省外不超过500元的标准据实领取补贴。
(二)引进待遇。本次公开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除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外,同时按照《江永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江永委人才发〔2018〕1号)享受相关引才政策待遇。
七、其他
1.报考人员相关工作经历或资格条件,除公告中有明确时间截点外,其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相关资质应为国家行政机关(机构,不含协会)颁发。教学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含大四和研究生阶段记入人事档案的社会实践)。
2.本次引进工作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引进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江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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