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西州永顺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聘14人公告
来源: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4-01-19 09:44:19
2024年永顺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计划14名,具体条件见《2024年永顺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
从我县全额事业单位在编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中符合选聘条件的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聘(不含县委管理干部)。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
2.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2021至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除外,2023年度考核结果由单位出具考核等次意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选聘职位所需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完成个人档案专项审核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聘要求的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1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仅限选择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9日上午8:30至1月31日下午17:30(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三)报名资料
1.《2024年永顺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2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按照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完成报名。本次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认定。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最低可降至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岗位计划,取消选聘岗位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以最后一题分值高低顺序确定,若仍相同则采取复试确定。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职位,笔试成绩需达60分才能进入考察程序。
由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拟试用人员。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试用人员将在永顺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和考核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到选聘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选聘单位应制定试用期工作任务计划及试用期考核方案,试用期满由选聘单位根据试用期考核方案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上报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人员回原单位,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选聘单位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服务咨询电话:
0743—522563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6.本公告未尽事宜和本次选聘的有关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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