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11-02 17:32:20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949年,原名衡阳市立人民医院,其后曾改名为衡阳市立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医专附属医院、衡阳医学院附属医院、2000年更名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是湖南省最早的教学医院之一。经过70余年的发展,现已形成新院区和东院区(胸心医学中心)“一院两址”的格局。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1994年第一批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2017年1月再次成为衡阳市首家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复核的医院。是省、市、县职工及居民医保、工伤保险、铁路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和中国百强医院;是湖南省医院信息化质控中心衡阳地区分中心挂靠牵头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人才招聘系统。首次登录请先完成注册与简历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未按期报名或逾期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PDF或图片格式;(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4)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5)应聘医师岗位的,需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已注册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供有效注册期内执业范围与专业对应的医师执业证扫描件,未注册的,不需提供,但需在报名表中注明;
 
(6)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学历和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医师岗位须提供对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南华大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操作演练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等。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南华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899986(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4-8899355(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