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医学本科院校湖南医药学院的直属型附属医院,也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组织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2个,招聘计划71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64人,管理岗位计划招聘7人(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3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选择“人才招聘”中的“应聘申请”栏,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以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资料为有效报名,报名后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并扫描为PDF或图片格式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录取登记表;
(5)应聘医师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类别资格证、注册证(在有效注册期内)。已通过考试获得医师资格但未注册的,仍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可不提供注册证;
(6)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落款时间3个月以内),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7)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8)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医药学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ZJ44-ZJ49岗位、GL01-GL03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考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医院管理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组织协调、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总分100分。
(2)ZJ01-ZJ43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考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临床专业技能等,总分为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各环节入围名单通过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医药学院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5-2235350(组织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45-2232513(纪委办公室)
附件1: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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