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1人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1-11 17:21:57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办于1951年,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管经等专业共同发展,主要面向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培养适应岗位需求的准工艺师、准技师等高端技能型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5个,招聘计划5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50名,管理岗位计划招聘1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8日上午8:00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入“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手写签名;
(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5)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1张。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现场审核”的方式。网上审核结束后,学校在网站公布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以及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现场审核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端口自行查询初审通过情况并打印准考证。
2.复审
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岗位B01-B23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试讲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2)岗位C01-C03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的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技能测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3)岗位D01-D06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技能测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专业的相关技能和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4)岗位E01-E03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E01-E02岗位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E03岗位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纪律审查业务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心理健康、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78394922783982(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22783813(学校纪检监察处)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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