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娄星区选聘派驻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50名公告
娄星区公开选聘派驻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娄星区关于构建“星群防”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区超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公开选聘派驻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星区公开选聘派驻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区委政法委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聘计划和岗位
公开选聘50名派驻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不限性别)。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区超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含在编的中小学教职工、医卫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政法工作;
2.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近3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因试用期确定的不定等次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服务期未满的;
4.社保个人部分未缴纳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方法确定选聘对象,择优录取。
(一)发布信息
选聘公告通过娄星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娄星在线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 4月10日
2.报名地点:区政府办公大楼616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17773818690。
3.报名程序和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的《娄星区公开选聘派驻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需提交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本人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首先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共两项,分别为男子1000米,合格成绩为5分35秒,女子800米,合格成绩为5分30秒;4×10米折返跑,男子合格成绩为15秒,女子合格成绩为16秒,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对象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1: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工作组,主要审查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替补1次。
(七)确定拟选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报区选聘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聘人选。
(八)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1.拟选聘人员名单在调出、调入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正式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选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医院收取的体检费用外,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五、有关待遇
选聘人员为财政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经区委编委同意可以转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选聘人员的编制纳入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或者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定岗在乡镇街道辖区内的中心警务室或社区警务室。
六、其他事项
选聘人员定岗到中心警务室或社区警务室后,参与警务值班,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借调其他单位。
七、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选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法依规处理。本次选聘政策由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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