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娄底市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公告
2021年07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新化县卫生健康系统(以下简称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新化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新化县纪委监委、新化县委编办、新化县财政局等单位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3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见《新化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一览表》(附件1)、《新化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汇总表》(附件2)。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6、报考前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以及在服务期限内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同意报考的书面有效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截止报名时,本县卫健系统被辞退未满3年、辞职未满1年或在本县卫健系统上一年度公开招聘中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又放弃的人员;
6、本县卫健系统编制内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说明
1、岗位所需年龄条件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和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报名(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但在本次公开招聘考核前没有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聘资格。
3、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与指导目录中不相符的专业,考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与本方案公示的专业一致。
4、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考生须提供该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已考试合格暂未取得证书的,可凭有效成绩合格通知单(证明)报名,考核前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聘资格。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条件要求的岗位,可凭培训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但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定于2021年7月26日以前在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hua.gov.cn,下同)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查把关。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6日至8月8日(共3天,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设新化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六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须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查询证明(如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省级教育厅网上查询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在此次招聘考试全过程中保持有效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或信息不畅通等无法联系考生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应聘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B类岗位和县中医医院会计岗位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应聘其他岗位的,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须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
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有效报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而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考生于8月12日至8月13日(共2天)到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318室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其中,应聘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B类岗位和县中医医院会计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确定并在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3)面试方式和内容
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岗位、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A类岗位、县中医医院临床医学A类岗位、县中医医院医学影像岗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岗位和县精神病医院临床医学A类岗位,面试方式均为病例分析考试。
县精神病医院护理岗位和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面试方式为护理基本技能操作考试。
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均为结构化面试。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实行100分制,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只采取面试方式的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B类岗位和县中医医院会计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该岗位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体检
按岗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以取得职称资格等级高的优先;职称资格等级相同时,以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大的优先。
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相关事项在新化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一系列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及《政审表》寄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报考乡镇卫生院各岗位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考生按本人报考的对应岗位,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单位后确定为拟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自主选择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对象在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聘手续。拟聘对象在接到录聘通知后未及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按规定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可与新聘人员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相关事项和违约责任。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注:报考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岗位、临床医学A类岗位和临床医学B类岗位被录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县人民医院对其工作进行逐年考核且合格,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1、应聘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岗位和临床医学A类岗位,第一学历为“985”或“211”本科学历学位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0年的,从其实际到岗工作时间起,由县人民医院连续奖励4年,每年奖励20000元;
2、应聘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B类岗位,属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0年的,从其实际到岗工作时间起,由县人民医院连续奖励3年,每年奖励20000元。其中,若其本科学历学位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均为一本院校毕业的,则从其实际到岗工作时间起,由县人民医院连续奖励4年,每年奖励30000元,4年奖励期间本人在新化县城内新购商品住房时一次性给予10万元住房补帖(此奖励与本条前面的奖励内容不重复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守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回避制度。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本次招聘考试各个工作环节的通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结果等,都将通过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按要求配合进行。因考生没及时查看相关公示公告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在此次招聘的各环节中,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实行递补。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考试严格执行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出示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才能参加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考生如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并视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738-3236698(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738-3236609(新化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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