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怀化市沅陵县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沅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沅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7 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7 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6、我县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非2023年毕业普通高校全日制人员(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大专或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http://www.hhrsks.com/)、“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yuanli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uanli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网”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情况、岗位计划调整、打印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www.hhrsks.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9:00—6月9日17: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4 日9:00— 6月16日17:00。
(三)报名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2.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笔试
招聘岗位限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占40%、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占60%,招聘管理岗位不限专业的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沅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笔试答题时限为1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见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审查主体。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沅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未取得学位证的2023年毕业生报考具有学士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该应届毕业生已经获得某某学士学位,证书待发”证明。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5.面向退役士官、士兵定向招聘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7.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资格审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试教及才艺展示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沅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合成
所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名)。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如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提出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认定。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726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3762948658(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附件1:沅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沅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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