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怀化市鹤城区事业单位招聘123人公告
来源:怀化人事考试网 2023-02-07 11:40:54
湖南怀化市鹤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23人,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8:00至2月17日17:30,笔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有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无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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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月15日8:00-2月17日17:30)
怀化市鹤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3名,其中社区工作人员100名、疾控中心工作人员20名、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3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怀化市鹤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见《怀化市鹤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5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读非2023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大专或本科学历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鹤城区内的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开考比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5日上午8:00至2月17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45-2107810,技术咨询电话:0745—2390286)。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附本人一寸免冠红底或蓝底证件照),并填报完整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本(专)科阶段成绩单(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且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外县市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属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1.由怀化市鹤城区人社局在网上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通过人员于3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怀化市鹤城区人社局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依据公开招聘条件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确认出现未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进入实际操作专业测试。笔试通过且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将在2023年3月6日予以公告。
3.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笔试后实际操作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准考证领取
考生报名成功后,笔试前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采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
1.笔试内容。
有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无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成绩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2023年3月2日。查询方式:登录怀化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
(二)面试(实际操作)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实际操作)方式。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相应岗位需求的实际操作测试,总分100分。社区工作站管理岗位和产业园区管委会管理和专技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面试(实际操作)内容。实际操作测试主要内容: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应岗位所需专业实际操作测试,由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由鹤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3.面试(实际操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怀化人事考试网)。
4.面试(实际操作)要求:
(1)面试(实际操作)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实际操作)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实际操作)(出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者弃考的情况,则按实际人数进行)。
(2)结构化面试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成绩合成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实际操作)成绩×50%(笔试、实际操作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加考一次笔试,以此次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2.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只有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才具备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一)体检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怀化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协议;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2.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待遇
聘用人员进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工作纪律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参与公开招聘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公开招聘相关纪律。若发现违法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咨询投诉电话:
鹤城区纪委驻区人民政府纪检组0745-2710976
鹤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5-2107810
九、其它事项
1.建议参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
2.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工具,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报鹤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怀化市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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