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衡阳县公安局辅警招聘97人公告
2023年衡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第一轮)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衡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共97人。
1、文职岗位3人
2、勤务岗位62人
3、村警32人
二、招聘条件(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龄在18~4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村警年龄在18~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限本村户口,身高1.68米以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衡阳县公安局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4、勤务辅助人员和村警人员需要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会操作电脑及文字录入,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事项: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在衡阳县公安微信公众号、你好衡阳县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衡阳县公安局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第一轮)》选择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衡阳县公安局大门左侧综合接待大厅。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兵役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蓝底证件照)等个人资料,并填写《衡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开考比例
按照报名岗位1:2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如少数专业特殊、村辅警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阳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五)笔试
参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侧重法律法规,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县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成绩公布后,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到衡阳县公安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附复印件)。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和举止仪表等。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衡阳县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机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即为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结果合格人选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以及吸毒史项目检测,体检费和毒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考察与政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十一)公示与聘用
通过以上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结束后,衡阳县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县公安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按规定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离职后回收)。
1、勤务辅警、文职辅警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400元/月、加班绩效等工资500-700元/月不等,单位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2、“一村一辅警” 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月、加班绩效等工资500元/月,单位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特殊岗位辅警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700-4000元/月、加班绩效工资500-600元/月不等,单位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特殊岗位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勤务、文职辅警岗位执行,转正后再执行特殊岗位辅警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两个月。
4、工时与休假: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警务辅助人员上班时间与休息时间实行轮休和补休制,每周至少保障1-2天的休息时间。
5、服务期限:对本次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服务期限为一年以上,服务期未满离职的,将扣发当月工资。
6、保密规定: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衡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五、本次招聘政策由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县公安局负责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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