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耒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7人公告
来源:耒阳市人民政府 2024-06-26 15:06:23
2024年度耒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大力推进“五个耒阳”工程建设和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耒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着力打造人才聚集洼地,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耒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37人,其中市委党校1人,教育系统8人,自然资源局2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3人,卫健系统21人。具体用人单位、岗位及引进计划、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等详见附件《2024年度耒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
按照《衡阳市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可通过“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咨询-人才政策查询)经耒阳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耒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
三、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6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6日后出生),高级技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6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需求目录具体年龄要求为准。
(四)2024届毕业的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2024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耒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耒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耒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截至2024年6月26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通过耒阳市2023年度人才引进考试考核后,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2024年度耒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 3日8:00至2024年7月9日18:00,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0日12:00,线上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人才引进—报名,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上传的资料为:
(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2)。
(4)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文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5)2024年度耒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3)。
(6)2024年度耒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只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人员请提供本人正确的联系电话,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1线上资格初审。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截至2024年7月10日18:00,请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注意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如需补充资料,请考生根据线上资格初审意见,在补充资料时间截止前补充。
2.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核前一天,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当场发放考试考核通知单。考生凭考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通知单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
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请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的复印件;②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2);⑤2024年度耒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3);⑥2024年度耒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
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的引进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随报随审、随谈随签,具体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3:1的岗位,由市委人才办召集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核减岗位计划数,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如引进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设置8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考试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操能力测试中一至两种考试考核形式,按照集中组织、分类分块方式进行。具体为市委党校、教育系统引进的岗位,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文化馆、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岗位,采取面试加实操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由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卫健系统引进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口述作答)方式进行,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耒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耒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引进的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由耒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3.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安排。考试考核预计7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等媒体公布,考生也可登录“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成绩查询。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考试总成绩不去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的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2.体检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编办、人社、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共同参与。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可递补一次,递补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七)公示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召开党委(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报送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召集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市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引进对象,并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对象公示后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由市委人才办下发书面批复通知书,用人单位凭批复通知书,到市人社局为引进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到相关部门直接办理入编、岗位聘用、待遇申报等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列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学士生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政策按《耒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耒人才办通〔2022〕2号)执行(政策查询网址:http://www.leiyang.gov.cn/xxgk/szfxxgkml/rsxx/zkgg/20230916/i3100632.html)。引进对象如已经过衡阳市委人才办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其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的标准及享受年限按照《耒阳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实施办法》(耒人才办发〔2023〕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政策查询网址:http://www.leiyang.gov.cn/xxgk/szfxxgkml/rsxx/zkgg/20230916/i3100636.html)。
(三)职称岗位聘任。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
以上待遇只限于本次人才引进人员。
六、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引进对象须在用人单位最低连续服务5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耒阳市委组织部 0734-4352803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4688838
耒阳市委党校 17369367263
耒阳市教育局 0734-4320590
耒阳市自然资源局 18373333931
耒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0734-4332486
耒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0734-4618309
耒阳市卫生健康局 0734-4341883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中共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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