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招聘36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苏仙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苏仙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在1991年7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6年7月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 即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部分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证明。
(3)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苏仙区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报考时资格证不作限制性条件的岗位,但聘用后必须在2年内取得国家规定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在2年内未取得国家规定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2022年1118月31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止2022年2228月31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2.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先网上缴费、再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的方式进行,报名费200元/人。
(1)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本人开户的银行卡以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向郴州市苏仙区财政局专户进行转账缴纳,不能以其他方式缴纳。未及时缴费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账户:郴州市苏仙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1864490104000039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苏仙支行营业室。
(2)填报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扫描公告后的报名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200KB),翻拍无效。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及填报个人信息的,视为报名未完成,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本次招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同一身份证号码提交两个不同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
3.领取准考证及缴费发票。请考生于2022年7月27日-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二楼201室人事股(地址:郴州市桔井路33号,市内乘29、35路公交车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车即到)。凭有效身份证件、缴费截图以及领取当日健康码彩色截图领取准考证及缴费发票。如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缴费截图、健康码彩色截图以及委托书。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结束之后。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2)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区疾控中心疾病控制医生岗位和乡镇卫生院除紧缺岗位外的其他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影像B超、康复理疗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苏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不设置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同一考试科目有效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除以有效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5%。
(3)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2年7月19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7月20日15:00前到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未按时前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按原支付途径退还考务费。
(4)2022年7月20日下午17:00公布降低开考比例和核减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5-2884003)。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一科。疾病控制岗位为《预防医学基础知识》;医疗、医技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中医岗位为《中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为《护理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组织。笔试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苏仙区人社局指导与监督,苏仙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要求所需的防疫材料纸质稿(本人笔试考试前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彩色截图、笔试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111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点,缺少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疫情防控要求所需的防疫材料纸质稿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此次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新冠222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苏仙区卫健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依次往后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报考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络报名同版照片;
(2)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5)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和同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费查询中截图打印),如果劳动(聘用)合同中没有注明从事何种工作的需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的,一并列进入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规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组织。面试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苏仙区人社局指导与监督,苏仙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七)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苏仙区卫生健康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五、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2.报考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选岗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电话
1.考务咨询:苏仙区卫生健康局:0735—2884003
2.政策咨询: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7690,13975721727。
八、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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