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嘉禾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来源:嘉禾县人民政府 2024-02-02 12:08:20
嘉禾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手不足、年龄老化的问题,保障局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拟选聘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职数
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
1、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类人员3名(其中初中英语、小学数学、初中政史各1名),文秘类人员1名,财务类人员1名。
2、教育招生考试院:文秘类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编制:嘉禾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须满服务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职称: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6、年度考核:2020,2021、2022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
(二)教研类:
共3名,其中初中英语、小学数学和初中政史教研员各1名,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熟悉教学教研管理工作,或参加过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教研竞赛活动,且获县二等奖及以上名次。
(三)文秘类:
共2名(其中男性1名及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扎实的文字写作基础,能熟练撰写单位工作总结、领导讲话、新闻宣传等材料。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财务类:
共1名,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或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从事学校会计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熟悉计算机操作,热爱财务工作,并能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1日止)。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参与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分别采取面试、民主测评、考察等方式进行。
五、选聘的程序
通过面试、民主测评及考察的程序确定拟选聘人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止)。
2、报名地点:嘉禾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的有关证件、资料按选聘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选聘计划类别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公开报名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则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数。
报名人员须填写《2024年嘉禾县教育局选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手写签名)。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资料,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2月24日。
2、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试题。
5、面试评分幅度: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最高分为95分,即在70-95分区间内评分。对于出现面试者没有回答或者回答时出现重大错误等情况的,由主评委召集各评委进行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选聘。
(三)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由县教育局党组负责组织实施。
2、民主测评时间、地点待定。
3、测评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测评对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参加测评。
4、参加测评人员: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5、测评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6、测评计分办法:民主测评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优秀票100分/票,合格票80分/票,基本合格票、弃权票70分/票,不合格票50分/票。民主测评分=(优秀票分值×优秀票数+合格票分值×合格票数+基本合格票分值×基本合格票数+弃权票分值×弃权票数+不合格票分值×不合格票数)÷总票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民主测评分×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入围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如因入围的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的考察对象,但每个职(岗)位只能递补1次。
考察时须分别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县教育工委办公室:0735-6893976。
(六)研究审定
县教育局根据面试、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形成流动调配方案报县分管领导审定后,召开局党组会,对拟选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名单。
(七)公示调动
选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备案,办理编制和人事工资异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选聘人员按照要求报名,服从统一组织和安排。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二)参与选聘考试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与选聘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县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
(四)公开选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嘉禾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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