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招聘方案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
为充实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本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1、合同制法官助理1名;
2、合同制书记员1名;
3、合同制司法警察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年满18周岁(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电脑操作能力。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9、聘用后可能安排至派出法庭工作,服从分配。
(二)合同制书记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法律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且有一年以上法院或法律相关的工作经历。
4、年满18周岁(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可能安排至派出法庭工作,服从分配。
(三)合同制司法警察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年满18周岁(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且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2cm以上。
6、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育特长生优先。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可能安排至派出法庭工作,服从分配。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有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8、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7月3日—7月7日。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参见附件1:《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法律职业资格A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以上所需材料发送到我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初审(邮箱附后),不收任何报名费用。
3、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诚信考试,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招聘。
(二)考试
1、合同制法官助理采取笔试的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写作。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合同制书记员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形式为打字测试,考试时长为1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70字/分钟,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
3、合同制司法警察采取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参照《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大纲》的标准。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需按照要求,诚信参与测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笔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法官助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书记员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司法警察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排名顺序,若总成绩相同的,法官助理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书记员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政治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被考察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持有律师证或律师实习证的,需在办理入职前注销挂靠律所手续;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合格者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所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对其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731-88926139
邮箱地址:123992018@qq.com(政治部)
附件1: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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