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浏阳市中医医院招聘14人公告
浏阳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文件精神,浏阳市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浏阳市中医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中西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县(市)级综合医院竞争力排名第84位,全国县(市)级中医医院排名第6位。医院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540人,开放床位1280张,设有31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1个司法鉴定所。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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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
6.年龄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8月25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浏阳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一览表》;专业目录设置参照附件3《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8.服从浏阳市中医医院日常管理及岗位调整安排。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浏阳市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浏阳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2.报名地点:浏阳市中医医院门诊楼12楼人力资源部(地址:浏阳市淮川街道北正中路67号,联系电话:83675996)。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
(1)报名登记表(点击文末附件1下载)
(2)身份证、大学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纸质版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填写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点击文末附件2下载)。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注: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复印,自行留存底稿,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5.最低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含)方可开考,低于2∶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医师等特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试
医、药、技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门诊楼11楼大会议室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综合知识。
(4)报考医师岗位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门诊楼11楼多媒体会议室
(3)面试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如招聘岗位与笔试人数未达1:3,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操作能力。
3.综合成绩
(1)医、药、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报考医师岗位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1.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3.体检由浏阳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浏阳市中医医院组成考察组,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中医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浏阳市中医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办理入职手续。
六、人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和《浏阳市卫健系统编外合同制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浏卫健发〔2022〕7号)要求,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工资结构,并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七、疫情防控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湖南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报名及考试当日必须全程佩戴好医用口罩;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湖南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提供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不接受健康码黄码、红码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长沙市疫情防控政策需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报名、考试。(二)以下人员不允许参加报名和考试: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间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4.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
5.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6.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7.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8.境外来(返)浏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9.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浏人员中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抵浏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10.湖南居民健康码和(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卡)的;
11.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2.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13.入场时体温复测仍然异常(体温≥37.3℃)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者。
(三)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在报名时提交《浏阳市中医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五)疫情防控政策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相应调整,考生须及时关注浏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
(六)考生报考后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告知考点。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浏阳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浏阳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咨询电话:0731-83660985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浏阳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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