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津市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
津市市人民法院2023年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本院审判辅助力量,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我院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一批聘用制司法警察(劳务派遣性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2名聘用制司法警察,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2023年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敏捷,身高1.70米以上。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涉毒吸毒人员。
10.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11.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情形的。
(三)其他
1.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津市市范围内,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按相关规定执行。
2.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上午8点至4月14日下午5点(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填写《津市市人民法院2023年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从津市法院网(http://hnjssfy.hunancourt.gov.cn/,下同)下载,用A4幅面纸张打印,由其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在表格现实表现情况栏提出意见并盖章,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应届生需出具学校证明)、退伍军人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三个月内)免冠同底(红底)1寸照片1张以及电子版(制作准考证用)照片,到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考察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0736-4203110
地址:津市市人民法院(津市市孟姜女大道879号)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凭身份证到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政治部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和地点,见准考证,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范围以行政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履行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与应聘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考查应试者从事应聘职位所须具备的一般潜能。
3.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则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或公告,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测试。
2.体能测试有关内容。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标准按照司法警察招录的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40%。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为准,不进行复测。体测各项结果均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因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主动放弃,否则后果自负。为保障报考人员人身安全,在体能测试前,由报考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
(三)面试
1.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或公告,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经过笔试、体能测试,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则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3.面试主要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其他事宜。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30%。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津市法院网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如有考生放弃,可以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行承担。
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应试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应试者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选在津市法院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相关说明
(一)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舞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同时,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司法警察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津市法院同类人员标准。
(三)特别提示
本次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以津市法院网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法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法院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政策由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6-4203110。
附件: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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