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2022-08-25 09:48:43
 

石门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本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石门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招聘一批聘用制工作人员(均为劳务派遣性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4名聘用制司法警察(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2022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敏捷,身高1.70米以上。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情形的。

(三)其他

1.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石门县范围内,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按相关规定执行。

2.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考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须填写《石门县人民法院2022年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从石门县法院网(http://hnsmfy.chinacourt.gov.cn/,下同)下载,用A4幅面纸张打印,由其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在表格现实表现情况栏提出意见并盖章,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生需出具学校证明)、退伍军人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三个月内)免冠同底(红底)2寸照片1张以及电子版(制作准考证用)照片,到石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一)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考察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石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736-5339690

地址:石门县人民法院(石门县永兴街道新厂社区永兴大道)

(三)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凭身份证到石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政治部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体能测试日期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日期和地点,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有关内容。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步法与立定。

3.其他事宜。体能测试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40%。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为保障报考人员人身安全,在体能测试前,由报考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

(三)面试

1.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经过体能测试,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员未能达到1:1.5,则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主要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其他事宜。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30%。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如有考试放弃,可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均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应试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石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对经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选在石门县法院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满后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均为2年,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石门县法院同类人员标准。

附件:石门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