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药学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07-18 10:49:28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药学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临床药学:1人,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药学、药理学专业,在校学习方向为临床药学方向(提交简历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入职后从事医院临床药学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如下: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2990068991@qq.com)。邮件主题写明“姓名+XX岗位招聘”。

(二)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核查等方式考察其以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医院官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硕士研究生优先给予进编机会,享受医院发放的安家费和租房补贴。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717-6487181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