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市长江航道测量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2年03月03日讯:长江航道测量中心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航道测量中心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是国家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长江干线航道测绘、信息化数据管理、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电子航道图数字化产品的制作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需具备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为2022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3.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7.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将应聘相关资料发送至长江航道测量中心招聘邮箱(cjhdclzxhr@163.com),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长江航道测量中心2022年度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手写签名扫描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
4.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6.其他有关个人能力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5日24时止。
五、资格审查及笔试
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岗位匹配度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笔试前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时的所有资料原件,并现场验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笔试由长江航道测量中心组织,拟于3月下旬开展,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闭卷答题,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笔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发布渠道为长江航道测量中心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clzx/)。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由长江航道测量中心组织,拟于4月上旬开展,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答题,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发布渠道为长江航道测量中心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clzx/)。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照综合成绩和招聘计划数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排序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博士研究生按面试成绩计算。实际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不足3倍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未合格者不予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
体检在武汉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长江航道测量中心人事教育处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主要侧重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根据需求状况,在请示上级批准后,视情况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人员
长江航道测量中心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长江航道测量中心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clzx/)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影响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需求状况,在请示上级批准后,视情况递补。
九、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受聘人员对应聘时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以及违反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解除聘用并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长江航道测量中心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clzx/)上发布的通知、公告等招聘信息,同时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取得联系。因个人通讯不畅、信息接收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应聘人员误期、迟到的,造成后果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体温低于37.3℃、健康码为“绿码”且行程码无武汉市以外记录或有武汉市以外记录但同时能提供抵汉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以上招聘的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具体以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五)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长江航道测量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7-82763835。
(六)本公告由长江航道测量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梁老师,027-82763909(限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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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道测量中心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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