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聘15人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6-27 13:41:05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我校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单位、国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是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A 类立项建设单位、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湖北物流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单位。也是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是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职业教育分会船舶技术专业委员会、路桥工程类专业委员会、港口物流与管理专业委员会、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市场营销教育专业委员会、湖北省高职高专学报专业委员会等行业专业协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会长(副会长)单位。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交通,面向湖北,服务需求,育训并举” 的办学思路,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双高计划”建设为主线,着力培养“为党守初心,为国担使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致力于将学校建成专业特色凸显、行业大师汇聚、工匠人才辈出、技术卓越、治理科学、文化先进的具备职教本科办学能力的国家双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程序:登录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whtcc.edu.cn/),注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简历并上传相应附件后,提交报名信息。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为本次招聘全过程的报名、信息查询平台,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消息进行推送,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密切关注相关消息通知。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招聘入职后,按《岗位表》中岗位等级作为聘用依据。
 
  4.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经学校研究,主管部门核准后保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五、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区分三种岗位进行针对性考核。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 分,当场评分。
 
  (一)教科研人员岗位
 
  1.代表作陈述。采取考生现场将自己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进行陈述,主要测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及科研成果的价值。陈述限时10分钟,满分为70分。
 
  2.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考生自述和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科研潜能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综合素质考察限时5分钟,满分为30分。
 
  (二)专任教师岗位
 
  1.教学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教学试讲限时10分钟,满分为70分。
 
  2.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考生自述和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综合素质考察限时5分钟,满分为30分。
 
  (三)综合管理岗位
 
  1.学生工作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日常案例,面试人员现场抽取题目后即兴作答。限时10分钟,满分为70分。
 
  2.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考生自述和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生事务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自我发展能力。限时5分钟,满分为30分。
 
  (四)面试总成绩
 
  面试环节均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其中,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 的岗位,最低合格控制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总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出现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教科研人员岗位中代表作陈述成绩高者居前,专任教师岗位中教学试讲成绩高者居前,综合管理岗位中学生工作案例分析成绩高者居前。
 
  (五)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进行发布。
 
  六、体检、考察
 
  (一)依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
 
  (二)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公告、体检考察公告、拟聘用名单公示等公告及公示发布平台: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信息查询等各环节信息查询平台: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whtcc.edu.cn/)。
 
  政策咨询电话:027—88756046(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756018(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