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委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随编发〔2019〕18号)精神,拟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范围选调2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1.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医师1名;
2.随州市急救中心医师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2.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3.岗位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选调人员应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职时间、工作经历时间、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0日。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惩罚期未满以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1.组织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2月14日下午17:30。报名人员需填写《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送至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科,咨询电话:0722—3596655。报名时还需携带下列资料:
(1)《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干部选调工作专班对推荐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
3.组织笔试、面试和考核。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的组织笔试或面试,不够上述比例,直接进行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笔试、面试各占50%)按照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4.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度等。
5.研究呈报。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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