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潜江市卫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0-12-30 17:06:17

  2020年12月30日讯: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潜江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岗位要求

  详见《2020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次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毕业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2020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和相关条件。若应聘人员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较低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潜江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已报名参加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1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潜江市人事考试院(潜江市建设街80号,潜江市人社局西区二楼)。

  3.联系方式:0728-6242021、0728-6235833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下载《2020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及资格审核表》),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后打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信守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如果本人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材料及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及资格审核表》(附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结果;澳、台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

  (4)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提供学位证的同时还需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www.cdgdc.edu.cn上的学位查验结果。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以上材料复印件(打印件)均一式两份。考生报名时,请在手机上自备一张电子登记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现场报名同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填写“审核合格”意见并同意报考;对不合格人员写明原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

  (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20日9:00至1月22日22: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0728-6235833)联系解决。

  (四)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开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考生不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

  (二)笔试科目及方式

  1.笔试科目

  (1)医学类岗位:各医学类岗位相应的《“三基”知识》。

  (2)公共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按闭卷方式进行。

  (三)笔试成绩发布

  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潜江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医学类岗位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卫生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公共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笔试缺考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二)发布面试通知

  面试通知在潜江卫生健康委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发布。面试入围的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因面试弃权等因素产生的1:1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别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入总成绩,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笔试折算分;

  (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折算分。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四)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总成绩

  (一)总成绩通过潜江卫生健康委网站、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二)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八、体检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在潜江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全面考核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匹配、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相关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在潜江卫生健康委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考生弃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三)被聘用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被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未满的,按照当时的国家、省、潜江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十二、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已发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和潜江市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2020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和解释,请与潜江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728-6242021;

  (三)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潜江市人社局0728-6298803;

  (四)考务咨询电话:潜江市人事考试院0728-6235833;

  (五)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与潜江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六)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xwzx/gsgg/

  潜江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hbqj.gov.cn/xwzx/gsgg/

  潜江人事考试网:www.qjrsks.cn

  本公告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xls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潜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