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石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2022年04月22日讯:因工作需要,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决定面向高校及社会招聘2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学14名、护理类3名、药学2名、康复医学类2名、中医学2名、医学检验类2名(详细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基本资格
1.高校选聘对象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不含护理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不含护理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县(市)级以上学科(学术)带头人,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副高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计划及工作方案上报审批后,通过大冶政府网、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参加招聘: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起。
2.现场报名: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到省内外及周边普通高等全日制院校参加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现场报名,收取有关个人资料;其他有意应聘者可本人到医院医务科报名,递交所需的相关资料。
3.网络报名:应聘者将电子版简历及有关个人材料扫描件发至医院邮箱(292841283@qq.com)。
(三)资格审查
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根据应聘者所学专业进行分组,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大冶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市编办、人社、卫健等部门参与监督。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基础理论知识。笔
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核合格且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免笔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免笔试人员除外),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不足1:3比例的岗位,不设置面试入围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2)面试成绩查询。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五)成绩评定
1.笔试评分:百分制计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2.面试评分:百分制计分,评委评分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3.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大冶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八)公示及备案
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市妇幼保健院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备案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
㈠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㈡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㈢应聘人员须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C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022年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序号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
1 |
临床科室 |
1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护理 |
|||
2 |
药剂科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药学 |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药学(临床药师) |
取得临床药师证书 |
||
3 |
康复医学科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理疗学 |
|
4 |
中医科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
5 |
医学检验科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学 相关专业 |
大冶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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