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公告
2022年03月1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要,2022年黄冈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和省会武汉同城化的人文重镇与全国宜居城市——湖北省黄冈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拥有730万人口的黄冈市第一高等学府。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独立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历经百余年耕耘,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涉及理、工、农、经、文、史、法、教、管、艺、医等11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本科两种办学层次,专业体系较为齐全,设有20个教学学院,开设本科专业70个。学校现有校园面积2002亩,面向全国27个省市招生,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万人。
二、招聘计划
2022年黄冈师范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8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招满即止。报名者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通过指定邮箱renshi@hgnu.edu.cn(或直接发送到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厚德楼407室。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重复报考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2.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储老师、钱老师
电话:0713-8621651、8835909
学校网址:http://www.hg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④执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六、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组织。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相应执业资格证,海(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面试、课堂试讲法、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心理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人员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须向人事处提交个人放弃申明函以便存档备案。
九、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黄冈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面试、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等,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参加现场招聘面试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713-8621651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3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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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黄冈师范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黄冈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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