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麻城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_幼儿园教师260人公告

来源:麻城市人民政府 2024-03-15 09:38:40
  麻城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工作,促进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4〕2号)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8日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麻城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260名,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3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12名,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0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88名),幼儿园教师30名。新机制教师招聘条件详见省公告,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麻城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岗位表(新机制招聘)》(附件1),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麻城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岗位表(农村非新招聘)》(附件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麻城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岗位表(城区招聘)》(附件3),幼儿园教师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麻城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岗位表》(附件4)。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麻城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湖北省麻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告》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麻城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
 
  2.报名网站:湖北教育考试院官网。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办理减免手续。报名截止前,考生(含已经缴费完成的考生)可以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
 
  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其中报考城区小学语文、城区小学数学、城区初中语文、城区初中数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报到片区,待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按所报片区分片面试,分片选岗,分片录用,具体分片情况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有关情况说明:
 
  ①关于年龄计算。报考年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和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享受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政策,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获得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5岁。
 
  ②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其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③关于岗位所需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④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⑤关于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四)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由省级统一命题,笔试考务工作由黄冈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笔试安排详见公告。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湖北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0日8∶3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4)加分政策。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x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5)笔试成绩合格线:此次教师招聘笔试按各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任意一科或任意一科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5月下旬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分片区)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予以保留。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在麻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由麻城市人社局会同麻城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办理教师资格证所需证明材料)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麻城市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麻城市教育局发放《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麻城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中的教育教学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再加试专业知识。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在麻城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麻城市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麻城市人社局审定后,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公示对象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一)选岗。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麻城市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照“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原则,分组进行选岗。
 
  (二)聘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宜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麻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均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13-2995866
 
  举报电话:0713-2995356
 
   附件1:麻城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岗位表(新机制招聘).xls

附件2:麻城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岗位表(农村非新招聘).xlsx

附件3:麻城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岗位表(城区招聘).xlsx

附件4:麻城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岗位表.xlsx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