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招聘巡防队员20人公告
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巡防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计划招聘巡防队员20名。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巡防队员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新乡市市区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爱岗敬业,热心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优先聘用条件
1.有党务、宣传、民调工作特长及2年以上相同工作经历并具有党务、宣传、民调工作资格证件的,加3分。
2.转业复退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警校毕业生和从事过警务工作,或者环保、建筑、法律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持有驾驶员A、B、C1、D证的,加1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巡防队员公告信息于2022年11月3日起在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新誉佳人力资源)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8日17:00。
报名网址: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新誉佳人力资源)。
2.报名上传资料。报名时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上传资料如下:
(1)个人正面免冠近期1寸标准证件照(要求:蓝底,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
(4)“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证书、证件等。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
(以上材料报名后恕不退还,进入考察时均需提供原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将在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时进行初审,考试过程中随时进行复审。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50元,一经报名成功概不退费。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
考生须关注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新誉佳人力资源)上有关考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招聘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因疫情需要改期的另行通知。
2.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内容:主要为法律基本知识、职业常识和公民道德基本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时长90分钟。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分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专业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聘人员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合格情况,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体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行体能测试人选。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政审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复查,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政审表(政审表在微信公众号上下载)。未按要求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新誉佳人力资源)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按实际公示时间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开展基础培训工作,待培训结束后正式上岗,同时开始计算聘用试用期,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人员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
八、建立巡防队员后备人员队伍递补机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即视为纳入巡防队员后备人员库。在巡防队员出现缺额时,从参加招聘的人员中择优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放新办”、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时,考试当天,须将本人24小时内健康码、24小时内行程码和24小时内阴性核酸证明,截图用A4纸彩色打印,现场提交。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请参加招聘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360099,17337366853。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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