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经开区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1年07月16日讯:为进一步满足区内幼儿教育需求,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教师19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在试用期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具有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或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在职人员符合条件者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托幼机构健康标准);
9、仪表端庄,符合幼儿教师形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经三路与纬三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一楼东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3--3675533。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通过笔试面试的,需在体检前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
报考时以上材料需本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6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整个报名表打印成1页,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同时,将及时通过官网公布岗位核减情况。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者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考生于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2021年8月1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发放面试通知单,届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形式及面试使用教材于笔试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仍不能确定时,则按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等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2、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须从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新乡经开区实验幼儿园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试用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经开区编制内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要求和信息查询
(一)区纪工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招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经开区组织人社局和新乡经开区智汇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新乡日报和区网站上发布。经开区官网(http://www.jkq.xinxiang.gov.cn)和“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新乡HR”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信息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平台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考务咨询电话:0373-3686280(区组织人社局)、0373-3675533(新乡经开区智汇人才服务中心)。
本公告由经开区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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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组织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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