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人公告

来源: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30 10:24:49
  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按照《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漯河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组通〔2025〕10号)有关要求,结合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漯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此次计划拟引进3人,详见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者应以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并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须入选2026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6年度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5年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
  7.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专业要求
  拟引进3人,其中1人专业要求为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1人专业要求为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1202),1人专业要求为公共管理学(专业代码:1204),学科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博士生、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按照政策规定,在我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告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luohe.gov.cn/)、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dsj.luohe.gov.cn/)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8:00至2026年1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luohe.gov.cn/)、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dsj.luohe.gov.cn/)官网,查询《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j3177078@126.com。
  3.报名材料:①《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考生本人签名的纸质扫描版;②有效身份证件;③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④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分别扫描为PDF文件,PDF文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dj3177078@126.com。邮件和报名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报名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人员的报名邮箱或电话、短信形式进行反馈通知。
  2.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本人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一致,包括:①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纸质版一式2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人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存在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会增加笔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等额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有违法违纪情况、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人才引进岗位缺额,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引进条件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3177078(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监督电话:0395-3177369(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1.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12.29.docx
  附件2.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12.2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