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开封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招聘教师77人公告

来源:兰考县人民政府 2022-07-02 11:46:29

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结合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岗位设置需求,经兰考县委兰考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兰考三农职业学院,进一步提高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教师7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校副教授职称(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职称(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7.兰考县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等人员)未经服务项目实施部门同意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规定

1.自2017年起,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等平台上发布。发布时间自2022年7月1日至7月11日。

咨询电话0371-23301578,23301579。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2日至7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3.报名资料及报名费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可从“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成绩单及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可先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但最迟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兰考县范围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者还需提供应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其他资料。

现场报名时,应聘者必须签订《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符合相应岗位报名条件,保证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初审验证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缴纳考务费30元,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规定的每人每科30元执行。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应聘者和城乡低保人员,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可免予缴纳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负责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信息和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用人单位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对应聘者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负审查责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对应聘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审查责任。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2∶1(该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取消的岗位;不愿或不符合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纳的考务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党的十九大以来时事政策、公共基础知识。

博士及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博士及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须于2022年7月12日9:00-7月16日17:00期间,现场提交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笔试有缺考、作弊、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该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

(2)面试人选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逾期不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发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中代码为1200岗位须加试古筝演奏技能,其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40%+古筝演奏技能测试成绩×60%)。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参与平均分计算),方可进入体检。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名次顺序。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应聘者免予缴纳体检费。

体检的时间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者应及时关注“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安排。

(二)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应聘者必须服从现场管理,自备医用口罩,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填写《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交通方式等情况。

(三)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必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以下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1.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人员;

2.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

3.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的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单位和个人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中岗位设置、专业要求、资格审查等相关事宜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由兰考三农职业学院自主设置、完全负责。咨询报名资格条件,请拨打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371-22775599 )。

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23301578,23301579

监督电话:0371-26994619(中共兰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兰考县监察委员会)

附件:

1.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

4.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

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