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伊春市金林区公安分局招聘交通协管员人员公告

来源:伊春市金林区 2022-07-08 08:56:54

2022年金林区公安分局招聘交通协管员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金林区公路交通管理,有效维护交通秩序,经金林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临时聘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5名男性交通协管员,身份为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执法的权力,不配备警械武器。招聘人员按照临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身体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从事公安机关治安协管工作,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胜任岗位的旺盛精力,无违法乱纪行为。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遵守保密规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2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之前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知识。

6、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因涉嫌杀人、放火等八类重大刑事案件被判处刑罚的;

6、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非法上访或者从事其他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8日开始,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2、联系人及电话

(座机)0458-3738521

(手机) 18645860416、

3、报名地点:金林区公安分局三楼政治处

4、报名时提供材料:

(1)本人需携带2022年金林区公安分局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户口簿原件、户口主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1张。

(4)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张。

(5)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6)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张。

应聘者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体能、面试另行通知,具体事项请于报名截止后密切关注金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金林发布,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面试:主要考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参加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面试合格者参加一千米跑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能测试前五名进入体检。

五、体检政审

1、面试合格且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前五名进入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

2、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确定后,金林区公安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内容包括本人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后管理和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金林区公安分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考核合格,履行续聘手续。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报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人员月工资2200元/人(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区政府缴纳“五险”单位部分。

七、合同约定

试用期1个月。临时聘用人员应当遵守金林区公安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保守工作秘密,完成工作任务。因不服从管理,违法违纪或工作失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不适应公安工作等情形的,公安机关报人社局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金林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伊春市公安局金林分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交通协管员报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