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双鸭山市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334人公告
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双鸭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公告
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指导意见》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334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双鸭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334人,其中:尖山区6人、岭东区2人、四方台区5人、宝山区2人、集贤县107人、友谊县34人、宝清县124人、饶河县54人。详见《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双鸭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31日至2004年5月31日间出生,含出生当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31日至2004年5月31日间出生,含出生当日)。
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人员;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
2.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双鸭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附件),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
3.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方法: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
4.笔试加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对以下情形考生笔试进行加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对由我省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将加分所需材料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0日提交到市人社局(安全大厦801),未按规定时间送交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岗位,考生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查询是否报名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期限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管网。
7.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对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经双鸭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调整放宽比例,放宽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岗位的聘用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到村任职大学生先在乡镇培养锻炼1年,再由乡镇党委统筹选派到村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表现优秀的及时培养并发展入党。在村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 5 年(含在乡镇培养锻炼时间))。服务期满后,由乡镇党委统筹安排,鼓励继续在村工作;
8.聘用人员在村服务期内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工作岗位;
9.涉及加分的考生应在笔试报名表中标注加分项目名称,必须在报名表学习、工作简历中详细填写经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加分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加分权利,不予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所需材料详见《政策性加分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附件2);
10.按照防疫要求,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考试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70%+《申论》3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成立临时工作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在统一场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各岗位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拟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供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现场资格确认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可进行递补。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原件1份;
网址:http://www.chsi.com.cn/
(4)企业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
(5)未就业的考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原件1份;
(6)近期同版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片三张(不得提供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
(7)笔试准考证;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试成绩当场宣读。面试结束后2—3日内面试成绩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比例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及考核造成的空缺可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含试用期)。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市人社局将及时在双鸭山市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集贤县:白方魁0469-4663045
友谊县:贾杰琼0469-5999699、13199202033
宝清县:罗俊鹏0469-6195704
饶河县:杨永坤0469-5678026
尖山区:张富滨0469-4241189
岭东区:樊 雨18714697513
四方台区:付强13144266555
宝山区:陈 星15146967740
报名联系电话:0469—6698080
附件:
1.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双鸭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
中共双鸭山市委组织部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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