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2-11-16 17:33:53

2022年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响应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全国高校共同组织开展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进一步加强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委编委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龙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监控中心)、齐齐哈尔市铁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监控中心)、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监控中心)、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齐齐哈尔市克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齐齐哈尔市富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齐齐哈尔市甘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齐齐哈尔市克山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齐齐哈尔市拜泉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齐齐哈尔市富裕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为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所属的一类事业单位。执法队主要承担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职责;监控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负责相关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等。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7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2年度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6日);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qsthjj2022@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材料。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9:00--2022年11月2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报考部门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联系(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联系电话:2318068。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2年度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在职人员需由现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并提供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4)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的扫描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2023年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1份(附件5)。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将缩减(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4)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鹤城环保”微信公众号,不另行通知;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鹤城环保”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1.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2.笔试成绩高的。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鹤城环保”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如考生无故放弃聘用,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考生需仔细阅读《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附件4),并按照其中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份(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2年度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度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xls

附件3.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

附件3.2: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附件3.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附件4: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doc

附件5:考试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面试时需携带).doc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