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宁安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为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到宁安就业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宁安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岗位专业设置依据《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面向宁安市行政区划内户籍人员招聘,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5日(以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活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岗位相应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院系开具的《2023届毕业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被聘后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宁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或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牡丹江人才工作网(http://www.mdjrcgz.gov.cn)、宁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an.gov.cn)和“德信宁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和其他所需材料,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2月19日9:00至2022年12月30日17:00,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www.mdjrcgz.gov.cn),首页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注册、登录,选择宁安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栏目,填报信息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牡丹江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3)
③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院系开具的《2023届毕业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报考岗位所需要职称(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⑦在国有企业、宁安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zip文件包(标注岗位代码+姓名)上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信息缺失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等因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宁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信息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和“德信宁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和“德信宁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4.其它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②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按照聘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③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各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将通过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和“德信宁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公告规定时间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满分各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两张试卷。
笔试结束后,开展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工作。政策性加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参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报考人员需要提供材料明细》(附件5)。经审核,符合政策性加分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其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查询时间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和“德信宁安”微信公众号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查询笔试总成绩。
2.面试
①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但与拟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议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和“德信宁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②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德信宁安”微信公众号通知。根据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信息,核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公示考核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进入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和“德信宁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涉罪信息、同被考核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核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2.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2023届高校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档案转至宁安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宁安市人才工作中心咨询电话:0453-7653570
宁安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453-8119743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453-7625318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邮箱:hljnaly@yeah.net
特别提示:
1、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宁安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8日
附件:
1.宁安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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