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绥芬河市口岸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源:绥芬河市政府 2022-07-27 16:49:42

2022年绥芬河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市口岸委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疫情防控临时工作人员16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2人。具体工作岗位为公路卡口值班,口岸作业区闭环管控,口岸作业区内甩挂调度、消毒中转仓仓储监管、卡口值守、信息录入和后台核对等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等行为;

3.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户籍不限,年龄为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6.退伍军人、有一定工作经验或有其他特长(如:驾驶、医疗、法律、物流、汽修、仓储等相关技能)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并优先聘用;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开始至招满为止(每日报名时间8:30-11:30;13:30-17:00),报名地点:绥芬河市口岸委。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145320715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2022年绥芬河市口岸委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现场填写的《应聘报名人员承诺书》(附件2)。

4、近期同底版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5、48小时内核酸报告及疫苗接种情况。

6、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或证明退伍军人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具备驾驶技能者提供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8、本人现场填写的《2022年绥芬河市口岸委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3)。

(三)资格审查

在市人社局具体指导下,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口岸委根据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成功后不要离绥)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录用方式拟采取按报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合格者按人社部门规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时报名截止。后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作为该岗位下一步递补的储备。若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情况出现变化时,如岗位报名人数过多等情况,录用方式另行确定。

五、待遇

(一)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暂定6个月,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6个月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同意可续签合同或择优另行安排其他岗位。

(二)工资。根据中共绥芬河市委办公室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的通知》(绥办字〔2019〕6号)规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按照辅助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442.66元;工龄工资依据年底考核等次发放,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次年月工资增长50元;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次年月工资增长30元。

(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宜

招聘人数、应聘资格条件等可依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适时调整,其他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附件:

1.《2022年绥芬 河市口岸委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2.《应聘报名人员承诺书》

3.《2022年绥芬河市口岸委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芬河市口岸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