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鸡冠区招聘城管协管员和交警警务辅助人员22人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鸡冠区城管协管员和交警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基层执法工作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经鸡冠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和交警辅助人员。
一、招聘计划
鸡冠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计划招聘协管员10人,交警警务辅助人员1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助人,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奉献精神;
3.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年以上)放宽至高中(中专);
4.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参加邪教组织的;
10.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的《鸡冠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鸡冠区公开招聘交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
(6)近期2张同版二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7)退伍军人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等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参加疫情防控人员需要由街道(乡)提供书面证明。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0日。报名地点:鸡冠区执法局408室(鸡冠区永昌路154号原鸡冠公安分局)。
咨询电话:0467-2655306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
4.注意事项:
为维护此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拟聘用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1:1比例确定,成绩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布笔试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笔试后按1:1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岗位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提交体检报告同时,考生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以及居住辖区内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考察考生有无违法乱纪行为,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有无违法乱纪行为、有无历史问题,有无参与或支持邪教组织的行为等。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和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鸡冠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月工资2500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五、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7—2655306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467-6261033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别提示:
1.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2.此次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均通过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鸡西市鸡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鸡西市鸡冠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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