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抚远市招聘社区工作者52人公告
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黑办发〔2021〕27号)和佳木斯市《关于严格落实“四个体系”深化党建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
招聘社区工作者52人。其中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26人,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16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人。
具体岗位:
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包括:新建社区、新兴社区各设立岗位5个;西山社区、城南社区、中心社区、临江社区各设立岗位4个。
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的岗位包括:新建社区、新兴社区各设立岗位2个,西山社区、城南社区、中心社区、临江社区各设立岗位3个。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包括:新建社区、新兴社区、西山社区、城南社区、中心社区、临江社区、亮子幸福社区(抚远镇)、和谐社区(浓桥镇)、赫哲社区(乌苏镇)、曙光社区(寒葱沟镇)各设立岗位1个。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是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定向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
5、现任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
二是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
5、具有佳木斯市抚远市户籍或在抚远市辖区内有固定居住场所;
6、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
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后出生);
5、须具有佳木斯市抚远市户籍或在抚远市辖区内有固定居住场所。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或有失信记录的;
6、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
7、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聘用的条件依次为:
①面试成绩高者;②中国共产党党员;③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的;④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⑤退役军人。
四、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时至2022年9月15日17时止。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附件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等相关环节的网上操作。
报名网站:https://fy2022sqzp.ibaoming.net/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笔试报名费45元,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2022年9月16日下午16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所需材料:(1)《报考抚远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2)《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3)《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同意报考证明》(有单位的报考人员填写);(4)应聘人员户口簿本人页、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5)应聘人员近期正面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6)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拥有人员提供);(7)退役军人证明(拥有人员提供);(8)《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聘用合同》(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提供)。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不达1:2的岗位进行核减或合并,笔试前核减的岗位,将与笔试后核减岗位进行合并招聘,不再另行改报。
(二)笔试
1、笔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详见笔试通知,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法律基础和社区基层治理相关业务知识等。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时,所有面试人选须签订《抚远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承诺书》,对违反承诺事项所造成的后果,考生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正式面试人选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若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则对相应岗位进行核减,同时,按笔试前后核减岗位数量的2倍确定备用人选(未进入面试正式人选的考生,数量不足核减岗位数量的2倍,均作为备用人选)。备用人选在招考范围内不分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与正式面试人选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正式面试人选综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低者同备用人选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核减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由抚远市人民医院负责体检,用人单位负责人选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到社区居委会工作,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聘用期限与社区居委会换届相同,五年一聘,本届聘期到社区居委会换届为止。聘期内按照中共抚远市委组织部下发《抚远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抚组发〔2019〕19号)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所在乡镇、社区管理,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
(二)待遇
聘用为社区工作者后,生活补贴按照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关于落实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通知》(佳组发〔2018〕21号)文件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招聘公告、成绩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各类事项均通过抚远市政府网站和东极红帆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因本人未及时关注公告,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抚远市委组织部:0454-2132442
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4-2132800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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