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嫩江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嫩江县人民政府 2022-07-18 13:43:17

嫩江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嫩江市统计工作需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参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中相关招聘流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嫩江市统计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签订长期非正式编制聘用合同。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承担各项统计、普查以及统计调查等工作;

2、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统计工作;

3.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资质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5、面向嫩江市行政区划内户籍(不含九三农垦管理局)的人员招聘。

6、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点:政府大楼10楼006室

咨询电话:0456-7501701(8:30—17:30工作时间)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0日

3.报名材料:本人须填写《嫩江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等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

四、招考方式

(一)面试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方面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为7月22日,面试地点嫩江市统计局。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政审

由嫩江市统计局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辖区派出所、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过程中同时复审报名资格,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对通过考核确定的拟招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非正式编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招用,并补齐基本工资。

被聘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交纳社会基本保险,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虚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公告及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统计局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管理要求,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公告及通知。

联系人:贾成成7501701、15734563000

附件1:嫩江市统计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附件2:嫩江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2

嫩江市统计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