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绥滨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40人公告
绥滨县2021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断层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精神,为改善和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解决我县事业单位急需短缺人才问题,我县以校园招聘的形式,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范程序,做到真实、客观、科学、准确地测评出应试人员能力和素质,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其中卫生系统18人、教育系统2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绥滨县2021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所有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岗位学历要求为“统招、***及以上”,则报考人员必须首先符合统招条件;例如,学历要求为“统招、本科及以上”,则统招本科及统招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
三、招聘对象
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截止到2021年8月底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2021年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1985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在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绥滨县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发布报名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6月8日-6月17日。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219会议室。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到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场报名,报名表格自行打印填写(照片可用近期电子照片,也可粘贴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暂未取得的可提供在校证明,须能体现出所学专业以及何时可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考生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所有考生经扫行程码、测温并携带7日内(6月12日之后)开具的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行报名。以行程码为依据,14日(6月5日之后)内无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携带黑龙江省内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携带牡丹江市区域内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其他未尽事宜按属地防疫要求办理。
若因疫情影响或出现其他突发情况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则延期或取消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对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要按照要求加入微信群,面试、体检等通知将在微信群内发布,考生接到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回复,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回复或未按时间到达者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咨询电话:0468-7873012
18345656186
(二)考试
1.考试时间:以微信群通知为准,考生须提前10-20分钟到场,逾期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考试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具体地点以微信群通知为准)。
3.考试方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教育系统岗位招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现行教材,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卫生系统岗位面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录取计划同一岗位的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加试的形式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考核及体检
考核组工作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成员单位抽调。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入围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所在学校、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从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资格审查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关系,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此次考录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皆为绥滨县事业编制内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其中对绥滨县户籍以外的录取考生提供学者公寓,可使用至结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调离本县。
本次招聘各岗位服务期均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脱产)、县外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禁止调转到其他外市县。
附件1:绥滨县2021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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