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工作中心_老干部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工作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老干部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地委组织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地区人社局)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地委组织部、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工作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地区人才工作中心)及大兴安岭地区老干部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地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地委组织部
地委组织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是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公务员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地区人才工作中心
地区人才工作中心为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负责参与实施人才计划、项目、活动等人才工作,为人才提供公共服务,负责组织开展人才政策咨询等事宜。
(三)地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地区老干部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协调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和发挥正能量作用以及开展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日常工作娱乐活动服务管理和老年大学教育、教学、服务管理工作。
二、选调范围
(一)地委组织部及地区人才工作中心
1.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以下简称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3.全省范围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任副科级满2年,最低工作年限累计满5年(不含试用期)的干部。
(二)地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1.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以下简称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3.全省范围内事业(含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地委组织部3名,地区人才工作中心5名,地区老干部服务中心2名(见附件1)。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第一学历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可放宽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审核
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的方式,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复审。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1日8:30至9月17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或拍照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文件,并发送到指定邮箱:dwzzbgkxd@163.com。因填写信息不全或错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3.报名审核。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或需补充材料的,工作人员将以电话方式告知,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4.报名公示。待报名审核结束后,考生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按照不低于1:5确定开考比例,若未达到规定要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选调名额。
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参加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如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报审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职工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所在单位意见”处还须加盖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3)落编通知单、人员编制名册、全省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人员信息表(任选1份提供,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报考人员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反面);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7)电子版照片(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
(8)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
3.面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列入考察人选。
1.考察。商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各选调单位分别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人岗相适、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人岗匹配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选调人选,按照面试成绩顺次递补。
(四)公示与试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组织考察情况,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五)办理调转(调任)手续
工作期间,应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调任)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六、保障政策
选调到地委组织部和地区人才工作中心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规定,执行相应职级待遇。
七、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保持通讯畅通。
2.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严禁在考试、考察等过程中作假。凡存在虚假问题的,一律不予录用。
3.参加考试人员需严格遵守我区疫情防控政策,需佩戴好医用口罩、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龙江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及资格审查现场。
4.相关资格条件及保障政策等事宜请咨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0457-2730512。
附件: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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