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漠河市人民医院招聘10名护理人员公告
漠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因临床工作需要,漠河市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1、招聘岗位:临床护理岗(具备能胜任值夜班的基本条件)。
2、条件要求: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和护理工作,办事认真,忠于职守,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已考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
(3)职业技能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基础技能条件;
(4)年龄和体能条件: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身高要求: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漠河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4月22日;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漠河市人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护士执业证(或成绩合格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4)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应聘或聘任资格。
2、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命题范围:护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暂定2022年5月10日9时,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
(3)加分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加2分,本科加3分,男护加4分。
(4)成绩计算:考核实行总分100分,面试占30分、笔试占70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男护或笔试成绩最高分者);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生合格者,予以聘用,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留优劣汰原则辞聘。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男护或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体检可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本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
1、凡正式聘用的人员,按上一年度漠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按实际发放;
3、按政策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咨询电话:2887505(李女士)
漠河市人民医院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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