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8名专职消防员公告
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
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计划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8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及录取方式
(一)招聘条件
1.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间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户籍不限,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3.热爱消防事业,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道德品行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不良信誉记录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被开除公职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6.有精神病史、抑郁症史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人员。
(二)录取办法
如有取得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考,可直接进行考核程序。剩余名额采取体能测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同等考试条件下,分数相同,优先录用大学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指战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人员、年龄较小人员。
(三)注意事项
1.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ohe.gov.cn/发布的通知及公告。报名人员要准确填报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役证、B2及以上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详见附件1),现场测量净量身高,同时携带医院体检表,体检内容(详见附件2)。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25日
报名地点: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联系电话:0457-8975308 0457-8975307
(二)资格审查
报结束名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消防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进行相关项目的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100米、3000米跑(详见附件3)。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过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行体检、考察程序。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将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派出所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在漠河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进行集训学习消防业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资补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不发工资。
五、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工,实行与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同等管理,坚决服从大队管理和调派使用,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和体能测试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
(二)聘用驾驶员工资4000元/月,灭火员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三)聘用的专职消防员统一配发服装、标志,提供食宿。
(四)工作地点为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古莲机场。
(五)工作时间:根据机场复航以后航班时间确定,每天晚上一个班组值班(2名驾驶员,4名战斗员),工作满1年带薪休假7天,满5年带薪休假15天,满10年带薪休假20天。
(六)管理岗位设置:站长助理1名,司机班长1人,战斗班长2人,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
六、招聘纪律
(一)回避纪律。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律处分。
(三)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七、成立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焦永岩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潘 凯 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副组长: 李 明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吴相君 市中华路消防救援站站长
成 员:王彦卫王楷文 崔纯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吴相君
成员:王彦卫王楷文 崔纯
八、此招聘方案有关问题由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1日
- 2024下半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 2024-09-10
- 2024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地直单位选调76人公告 2024-09-04
- 2024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招聘63人公告 2024-09-04
- 2024年黑龙江大兴安岭新林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4-08-08
- 2024年黑龙江大兴安岭新林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