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造价及施工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大庆师范学院 2023-05-24 16:59:05

大庆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造价及施工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此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

1.岗位:基建造价及施工管理员

2.职责:负责审查项目工程计量、造价管理,审查工程进度款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查合理化建议的费用节省情况,审核承建商工程进度款和材料用款计划、控制投资,审核承建商提交的工程结算及清单报价,现场施工管理等。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优先。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65周岁以下(1958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5.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6月4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441815376@qq.com。

3.报名提供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4)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如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复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现场考核工程造价、施工管理等内容。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应聘人员须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复审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10000元/月(含保险),没有法定假日、暑假及周末休息日;没有施工月份期间停薪。

七、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依规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有关说明

1.按项目聘任,聘期暂定2年,聘期内没有新建及施工项目合同自动解除。

2.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1577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登记表.doc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