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体育局事业单位选聘教练员14人公告
来源:河北省体育局 2024-08-23 17:50:32
河北省体育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教练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选聘教练员14名,特制定选聘方案。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体育局体操举重柔道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体操、举重、柔道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体操、举重、柔道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体操、举重、柔道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体操、举重、柔道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体操、举重、柔道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水上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水上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水上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水上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水上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大球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篮球、排球、足球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篮球、排球、足球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篮球、排球、足球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篮球、排球、足球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篮球、排球、足球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自行车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自行车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自行车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自行车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自行车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自行车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冬季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冬季项目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冬季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冬季项目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冬季项目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体育局拟选聘教练员14名,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教练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spor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一是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二是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招聘单位。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在此期间确保通讯设备通畅。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河北省体育局体操举重柔道运动中心,位于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72号,电子邮箱hbstyjtjrzx@163.com, 电话0311-85266875。
河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中心,位于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号,电子邮箱hbstyjsszx@163.com,电话0311-85266205。
河北省体育局大球运动中心,位于石家庄市正定新区起步区东南部恒阳路62号,电子邮箱daqiuzhongxin@163.com,电话0311-85266864。
河北省体育局自行车运动中心,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16号,电子邮箱3351405784@qq.com,电话0335-7800816。
河北省体育局冬季运动中心,位于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号,电子邮箱djydglzx@163.com,电话0311-85266297。
(三)测评考核
1.测评时间与地点:测评时间为2024年9月,具体时间地点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2.测评方式:测评采用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相关能力。测评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成绩当天在测评地点显著位置张贴。
(四)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各岗位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体检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测评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各运动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选聘过程有关事项均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在此期间确保通讯设备通畅。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66997(河北省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266301(河北省体育局)
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省体育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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