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邯郸丛台区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2021年07月27日讯: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个小学教育服务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范围
1、符合条件的社会报名考生。
2、符合条件的辅教人员(通过丛台区政府购买服务派遣至丛台区所属公办学校的在岗辅教人员)。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小学教育服务岗人员共96名,具体岗位信息请点击附件:《丛台区2021年公办小学教育服务岗位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条件
(一)社会考生: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具有邯郸市市内五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高开区、冀南新区)常住户籍,户籍以2021年7月28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辅教人员:
1、年龄不限。
2、户籍不限。
3、2020年12月31日前与第三方公司签约并派遣至丛台区所属公办学校的在岗辅教人员。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8:00至2021年7月30日17:00
3.缴费起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8:00至2021年7月31日12:00
4.报名网址:http://www.hebjob.com/s/23353
5.报名咨询电话:0311-85095703/85095710(报名系统技术服务)
6.审查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7.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地点在邯郸市市区范围内。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
8.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原则: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大于3:1的进行笔试环节筛选,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政等(不指定复习材料),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健康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各岗位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开考比例: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1.5:1,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人数增至其他岗位。
面试具体内容为:试讲讲课。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各岗位试讲范围确定后,于面试前一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面试当天抽签确定统一试讲题目。
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
(四)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按照各岗位面试分组情况,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试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与试用(试用期1个月)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与试用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人员分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需派遣学校。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
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再相同,现场抽签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七)岗位补录
因应聘者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辞退的,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补录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补录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安排到下一批相关人员招聘中重新组织招聘。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考核合格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薪酬福利待遇为:小学教育服务岗月均人工成本6637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扣除各类保险应发薪资约2728元+月奖励性绩效1001元,合计金额3729元。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试用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政策及招聘咨询电话:0310-3128173
纪检监督电话:0310-3128225
报名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0311-85095703/85095710
丛台区教育服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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