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邯郸市邯山区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11月02日讯:为加快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结合2021年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邯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9名,其中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1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1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限邯郸市户籍,邯郸市户籍是指考生本人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幼儿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4)定向招聘岗位(廉颇小学语文岗位、廉颇小学数学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持证上岗”,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39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小学教师岗位25个(语文岗位20个,其中:限高校毕业生10个,定向岗位1个;数学岗位5个,其中:限高校毕业生1个,定向岗位1个);
幼儿园教师岗位14个(限高校毕业生11个)。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要求见附表一《邯山区2021年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分别按小学或幼儿园学科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在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dhs.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8:00至2021年11月17日17:00(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前一天在邯山区政府网发布报名通知。
4、审查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考生到邯郸市邯山区人社局(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58号5楼525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网上报名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及核减取消情况。
7.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邯山区政府网站公告,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按小学、幼儿园学科命题,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部分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区区域,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考生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户口页,配偶是邯郸市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等(如岗位有要求);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已就业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区区域,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于面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前一天在邯山区政府网公布试讲范围。考试当天现场抽取一课,不进行现场备课,同一岗位讲课内容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试讲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考察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出现并列,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仍出现并列,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邯山区人社局审核并报邯山区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邯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128785(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5508025(邯山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8038719(邯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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