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邯郸武安市校园选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
来源:武安市人民政府 2024-06-07 09:57:40
武安市2024年校园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公开选聘高中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武安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校园选聘方式,在河北师范大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岗位40名,详见《武安市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范围
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范围详见附件),在河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测评。
六、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2006年6月1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学历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5、凡涉及到年龄、职业(执业)资格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具体学历及资格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具体专业要求详见《武安市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6日-6月17日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和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18日
(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3、报名地点:在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座204室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求职简历。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近期同底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武安市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发放《测评准考证》。
(三)测评
1、测评要求
测评地点在河北师范大学,测评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测评方式
测评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满分100分,测评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测评时间为10分钟。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在测评现场设立候考室、备课室、测评室。考生先在备课室备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
3、测评考察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如果同一岗位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5:1,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依据各岗位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15:1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评人员,比例内末位加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测评。加试成绩只用于筛选进入测评人员,不计入考生测评成绩。测评当天,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测评时只许报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测评打分
评委对考生的试讲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该考生成绩。
6、成绩计算
测评成绩=试讲分数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测评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现场报名点测评全部完成后,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测评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www.wuan.gov.cn)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www.w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测评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武安市人社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武安的任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相关事宜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人社局:0310-5650708
武安市教育体育局:0310-5639559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纪委监委:0310-5612388
附件:
武安市2024年校园选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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