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承德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承德医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承德医学院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承德医学院,主要职责:普通高等教育
承德医学院是一所享誉国内外的传承着红色基因的近百年高等医学本科院校。现有教职工2195人,高级职称760人;博士和硕士1403人。有本专科生、研究生与留学生等全日制在校生1万人。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医学重点学科20个;国家、省级重点专科12个。建有院士工作站;有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4个。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
学校坐落在著名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承德,毗邻彰显皇城气象、独具魅力的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最大的皇家园林--避暑山庄。这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城市,是京北重要的交通枢纽,进入北京40分钟、天津和港口2小时交通圈!这里生态得天独厚,是华北最优的避霾胜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18-35周岁以下(1986年08月23日-2004年08月23日),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08月2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高校毕业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具有三方协议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8人,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承德医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承德医学院网站(www.cdm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时间:2022年 08月23日8时-2022年08月31日17时。
2.材料报送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承德医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
(2)《承德医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附件4);
(5)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上述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cdmc_rsc@163.com,邮件主题须使用“姓名+岗位代码+应聘材料”。所有附件请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序,以1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姓名+岗位代码+应聘材料”命名。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承德医学院官网(www.cdmc.edu.cn)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或调整该岗位计划到其他岗位。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笔试
1.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阶段。
2.笔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用线下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笔试时间。笔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承德医学院官网(www.cdmc.edu.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测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与岗位匹配度。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组由至少7人组成,面试专家组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外聘评委组成,外聘评委比例不低于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选派人力资源专家评委2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送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承德医学院网站(www.cdm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承德医学院网站(www.cdmc.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4-2290601(承德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4-2291103(承德医学院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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